上海市公安機關2012年招聘文職工作人員政策
1.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公安文職人員”)的概念是什么?
答:公安文職人員是在公安機關文職崗位上工作,對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和內部工作起輔助、保障作用的人員,不具有對公眾直接行使公安執法權力和對執法民警行使指揮、管理、監督職能。
公安文職人員與相關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作為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的員工,接受派遣到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為公安文職人員提供勞動人事等方面的服務,公安機關負責具體使用。公安文職人員在崗工作期間由公安機關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經雙方同意,可以延續使用。公安文職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關待遇,不參加警務培訓,不配發警服和警用裝備。
2.考上公安文職人員后,將來是否可以通過一定程序直接轉為人民警察?
答:不可以。報考人民警察必須參加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的公務員招錄考試。
3.公安文職崗位分為哪幾類?主要從事什么工作?
答:公安文職崗位分為技術保障、輔助管理和行政事務三個大類。
技術保障類崗位主要從事科技含量較高的技術服務、設備維護工作,對工作人員有一定專業技術資格的要求;
輔助管理類崗位主要從事對人、財、物的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員具有一定的綜合素質和管理能力;
行政事務類崗位主要從事設備操作、接待咨詢等事務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員具有較為熟練的操作技能。
4.公安文職崗位工作時間如何規定?是否需要加班?享受何種待遇?
答:公安文職崗位工作時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對于翻班的崗位,公安機關將發放崗位津貼。經領導同意安排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5.對公安文職人員的薪酬福利有何規定?
答:公安文職人員的薪酬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由政府財政保障。具體薪酬標準詳見《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公安文職人員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社會保險,以及年休假、探親假等帶薪假期。
6.本次公安文職人員的具體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答:本次公安文職人員的具體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包括:
(1)有本市常住戶口(不包括本市藍印戶口或居住證)的社會人員或上海生源2012屆畢業生;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性,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軟件程序設計學歷要求提高至本科,車輛駕駛崗位學歷放寬至高中以上,船艇駕駛、輪機崗位報考學歷放寬至初中以上;
(6)197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船艇駕駛、輪機崗位年齡放寬至196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7)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記錄;
(8)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資格的條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崗位明確要求有專業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詳見《2012年度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7.公安文職人員的招聘程序有何具體規定?
答:招聘程序具體包括報名、考試、體檢和考察、聘用。
報名: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實行網上繳費、網上下載準考證。
考試:公安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內容包括《基本素質測驗
體檢和考察:面試合格人員,由市人才服務中心參照公務員標準組織安排體檢。體檢合格人員,由公安機關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標準進行政治素質考察。
聘用:通過考察的人員,與相關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包括相應附件),接受派遣到公安機關工作。初次上崗者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應通過崗前培訓。
8.在考試科目設置、合格分數線劃定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考試科目方面,包括《基本素質測驗
在劃分報考崗位組別基礎上,根據具體崗位數,按1:3比例確定合格分數線。
組別按照區分崗位性質及能級的原則分為十一組:1.軟件程序設計;2.影視制作;3.心理咨詢;4.會計;5.計算機維護、計算機網絡維護;6.勘驗助理、實驗助理;7.船艇駕駛、船艇輪機;8.資料整理、咨詢服務、信息錄入、出納;9.110接線、信息查詢;10.后勤事務;11.車輛駕駛。
9.如何理解部分崗位任職資格條件中“《漢字速錄水平測試
答:這一條件是指報考者應在2012年5月28日前參加統一組織的《漢字速錄水平測試
10、對招聘簡章中“政治面貌”、“專業”、“學歷”等條件不清楚如何咨詢?
答:報考者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填寫報名表時政治面貌一欄選擇“中共黨員”。
簡章中的“專業”、“學歷”、“政治面貌”等內容有疑問要進行咨詢或者需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請與市人才服務中心直接聯系。市人才服務中心的咨詢電話為32511357,32511358。
11.報考者參加面試時應持有哪些證件和相關材料?
答:參加面試的人員除應攜帶面試通知和本人的身份證之外,還需持有學歷證書、具體崗位任職資格條件中明確要求的資格證書和有關證明資料。
12.報考者如何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
答:考試成績合格者,由招聘單位通知其參加面試。在參加面試前,必須通過相應資格審查。報考技術保障類崗位人員的面試包含相應崗位技能測試。面試結果將于面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告知考生本人。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市人才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經面試、體檢合格者,公安機關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績表現和任職資格等進行全面考察。
13.對編造假文憑、假經歷、假證照、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報考者應如何進行處理?
答:一經發現并查實,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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