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答
一、關于報考對象
1、 問:今年報考公務員的具體對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4、問:留學回國人員如何報考公務員? 答: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上海市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5、問:外省市的社會人員除《上海市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6、問: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7、問: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和“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如何認定? 答:參加上述項目的人員報考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需提供由區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以上材料在考生參加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
8、問:參加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是否可以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答:參加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進行報考。
9、問:在職公務員可否報考?答:根據《關于印發《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二、關于報考條件
1、 問:關于“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 答: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鄉鎮街道、垂直管理系統基層單位、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問:“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答: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條件規定招錄對象基層工作年限“不限”的職位。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3、問:基層工作經歷和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答:基層工作經歷和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即2011年11月26日。
4、問: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是如何界定的?答:在基層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離校報到之日算起。
5、問:如何理解“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這一條件? 答:這個條件是指1975年11月26日至1993年11月26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6、問:這次對報考公務員的學歷有何規定? 答:報考者需具備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經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等部分職位可放寬到大專學歷。學歷是指經國家認定或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或成人教育機構負責發放的畢業學歷。
7、問: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可否報考? 答: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就讀期間必須為現役軍人,報考時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證書的人員,當年必須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
三、關于報考時間和方式
1、問:這次報考公務員何時進行?怎樣報考?成績如何查詢? 答: (1)2011年11月26日0:00至12月2日12:00組織網上報名,報考者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進行考試報名。報名時可根據“招考對象”的要求,選擇報考的類別,同時可根據自身情況及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選擇一門專業考試科目,但考試報名不涉及具體招錄單位和職位。 (2)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在網上報名前,須認真了解國家和上海市招錄公務員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文件規定,仔細閱讀《上海市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2、問:考生如何選擇考試類別?答:報考招錄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的考生選擇A類考試,報考招錄對象為基層工作年限“不限”職位的考生選擇B類考試。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考試類別。3、問:填寫《上海市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
四、關于定向職位的報考
1、問:這次公務員考試中哪些職位是屬于定向報考的職位?答:這次定向報考的職位分四大類。一是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的政法類職位;二是優秀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職位;三是公安系統警務航空、特警職位;四是農委系統漁業行政管理,公安、司法系統醫務類等專業性較強的特殊職位(以下簡稱“特殊職位”)。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務員職位。
2、問: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定向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對象是什么?答:(1)全市范圍內,任職3年以上的在崗在職的優秀村(居委會)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會主任;(2)服務期滿、考核通過的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和農村鄉鎮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2012年鄉鎮(街道)公務員招錄服務期滿的認定截止期為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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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問: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定向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怎樣報考?答: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定向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按照個人申請、鄉鎮(街道)黨委推薦、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程序進行。報考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定向職位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務員職位。
4、問: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定向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筆試有哪些內容?答: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公共科目和面上的公務員考試相同,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5、問:報考上海市公安系統警務航空、特警職位的對象和資格條件是哪些?答:(1)退役運動員、高校體育專業應屆畢業生,須從事武術、散打、拳擊、跆拳道、自由搏擊、摔跤、柔道、射擊或水上運動項目,且獲全運會以上比賽和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單項錦標賽、冠軍賽個人前八名(或獲運動健將稱號)、或獲全國青錦賽、城運會個人前六名、或獲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個人前三名;(2)復員士官或退伍士兵,須在大軍區特戰大隊,集團軍直屬偵察連,空軍空降部隊、海軍陸戰隊特戰(偵察)分隊,武警部隊總隊級所屬特戰(反恐)分隊從事實戰,并持有部隊團級機關軍務部門書面證明材料;(3)具備直升機駕駛、維護技能等相關工作經歷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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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問:上海市公安警務航空、特警職位報名何時進行?怎樣報考?答:(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報名地點為上海市哈密路1330號,報名同時繳費。(2)報考者除應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外,還需提供相關比賽成績、獲獎證書、部隊相關證明等書面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3)報名時,要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公安特殊職位人民警察考試報名信息表
7、問:上海市公安警務航空、特警職位招考的筆試有哪些內容?答: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8、問:上海市公安警務航空、特警職位專業技能測試的項目及標準是什么?答: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同時進行,具體項目詳見面試通知。
9、問:這次特殊職位的報考條件有那些?答:此次定向招錄的特殊職位是農委系統漁業行政管理,公安、司法系統醫務類等專業性較強的特殊職位。報考特殊職位的條件,按照本市公務員錄用規定,公務員錄用的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年齡為35周歲以下。對少數特別緊缺的特殊職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學歷可放寬到大專。對于個別副高職稱以上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可放寬到45周歲。報考人員除了符合公務員報考條件外,還必須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或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條件。
10、問:特殊職位怎樣報考?答:特殊職位的報考嚴格按照公務員報考程序,根據定向招錄的要求,實行先報職位后考試,考試報名即職位報名。對照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由各招錄單位對報考者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方可進行付費,參加特殊職位的定向招考。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務員職位。
11、問:特殊職位的筆試內容有那些?答:特殊職位筆試考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和面上的公務員考試相同,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2、問:報考特殊職位的面試內容是什么?答:面試包括結構化面試、履歷評分和專業技能測試三部分,具體要求詳見面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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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關于考試科目
1、問:這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主要有哪些內容 ? 答: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問:考生可以報考幾門專業科目? 答: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只可選擇一門專業考試科目。
3、問:這次考試是如何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 答: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生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招錄職位人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 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的政法類職位,優秀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職位,以及《上海市2012年度特殊職位定向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章
1、問:報考者如何進行職位報名?答:除報考優秀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職位、公安系統警務航空、特警職位和農委系統漁業行政管理,公安、司法系統醫務類等專業性較強的特殊職位的人員外,報考者必須是進入筆試合格分數線后,才有資格于2012年2月6日9:00至10日18:00參加首輪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招錄單位在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在網上職位報名時限內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更改報考職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職位;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者改報其他職位。在5月底首輪招錄結束后,首輪未被錄用的考生應及時了解或瀏覽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網上發布的招錄信息,可參加下一輪的職位報名。
2、問:職位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答:職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錄單位具體負責。
3、問:對招考簡章中“專業”、“學歷”、“政治面貌”等條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詢? 答:對簡章中的“專業”、“學歷”、“政治面貌”、“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等內容有疑問要進行咨詢或者需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職位要求的,請與招錄單位直接聯系。招錄單位的咨詢電話可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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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關于面試和調劑
1、問:面試人員名單是如何確定的? 答:根據招錄單位具體職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2、問:當面試人數未達到比例時,是否進行職位調劑?答:當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面向社會統一公布。具體辦法在職位報名結束后可以在21世紀人才網上查詢。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將在上述網站上統一公布。
3、問:面試時需帶哪些證件和材料? 答: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的原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規定的證件,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單位將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4、問:什么時間進行面試?答:面試的組織工作由招錄機關具體負責,面試時間為3月10日至14日。
八、關于體檢和考察
1、問:面試合格人員如何參加體檢和考察? 答: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2、問: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誰負責?答: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具體負責。
3、問:面試通過人員體檢執行何種標準? 答:通過面試的人員參加招錄單位組織的體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問: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答: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
九、其他相關政策
1、問:對上海高校的優秀應屆畢業生(選調生)、西部志愿者、專職輔導員、“三支一扶”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報考公務員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對上海高校的優秀應屆畢業生(選調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4年且考核優秀的人員、“三支一扶”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報考公務員,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優先調劑、優先錄用。
2、問:關于對部分有經濟困難的考生免費考試、體檢的問題如何處理? 答: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報考人員憑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并選擇申請“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后,憑本人注冊編號,于12月2日下午14:00-16:00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近斜土路)辦理減免手續。
十、關于報考者違紀違規處理
問:報考人員違紀違規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考單位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十一、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問:本次考試是否進行考前培訓? 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問:報考人員如何備考?答:報考人員可以仔細閱讀《上海市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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