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二、考試報名辦法各招錄單位具體的招錄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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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方法和內容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12月31日,具體安排為:12月31日上午 9:00-11:30 申論12月31日下午 13:00-15: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5:45-16:45 專業科目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考試范圍以《上海市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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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招錄職位人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統一公布。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的政法類職位,優秀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職位,以及特殊職位,按照其招錄職位特點,分類單獨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五、面試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錄單位具體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面向社會統一公布。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2月底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統一公布。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單位確定。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缺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生工作黨委選拔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調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秀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面試工作結束的5個工作日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布面試成績。六、體檢和考察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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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并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注冊編號、所在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八、錄用方式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九、招考咨詢與監督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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