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
一、職位報名范圍
1、報考考生筆試成績應達到相應類別規定的合格分數線;
2、報考考生應當符合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3、已進入本市第一輪招錄工作考察、公示程序的考生不得報考。
二、職位報名辦法
第二輪職位招錄涉及的招錄單位、招錄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輪職位招錄簡章
對《招錄簡章
第二輪職位報名工作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1年7月11日10:00至14日12:00。報名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
三、面試
招錄單位結合職位報考要求,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招錄單位的面試。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錄單位報考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員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招錄職位,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于7月16日10:00面向社會統一公布,調劑職位報名時間為7月16日10:00至17日12:00。
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7月19日10:00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統一公布。
報考人員應按照招錄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缺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時間為7月28日-7月30日。
面試成績將在面試工作結束的2-5個工作日后,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向社會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招錄單位將根據人崗匹配的原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五、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并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六、錄用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七、招考咨詢與監督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監督電話: 64333772
各招錄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系人詳見《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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