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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輔助文員招聘
考試政策問答
一、什么是檢察機關輔助文員崗位?
答:檢察機關輔助文員崗位,簡稱“輔助文員崗位”,是指配合檢察官從事與檢察工作有關的、但不具有檢察官職權的事務性輔助崗位,具體分為檢察業務、檢察綜合事務(含財務出納和技術保障)輔助兩類崗位。(1)檢察業務輔助崗位主要職能是協助檢察官處理檢察事務性工作,從事相關記錄、裝訂卷宗、文字輸入、整理材料等工作,以及其他事務性工作;(2)檢察綜合事務輔助崗位主要職能是從事綜合事務性工作。其中綜合事務輔助崗位主要從事檢察機關內如文件登記收發,各類信息數據輸入與統計,各類檔案資料管理等綜合事務性工作;財務出納崗位主要從事檢察機關財務出納工作;技術保障崗位主要從事檢察機關的計算機信息和攝錄像視聽技術保障輔助等工作。
輔助文員與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派遣至各級檢察院檢察輔助性崗位工作。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為輔助文員提供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派遣服務,檢察機關負責具體使用。輔助文員在崗工作期間由檢察機關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經雙方同意,可以延續使用。輔助文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不享受檢察機關正式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除自身工作所需的專業培訓外,一般不參加檢察機關在編人員專業培訓。
二、本次檢察機關輔助文員的具體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答:本次檢察機關輔助文員的具體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包括:
(一)招聘對象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或上海生源2011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學本科或全日制大專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漢字速錄水平測試
7、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
三、本次檢察機關輔助文員的招聘程序有何具體規定?
答:招聘程序具體包括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聘用。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實行網上繳費、網上下載準考證。
(二)考試
檢察機關輔助文員招聘考試由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統一組織進行。考生通過筆試及資格審查后,參加在市檢察院負責組織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各級檢察院)組織的招考面試。
NewsContent"(三)體檢和綜合考察
對按考生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的體檢人員,到指定醫療機構體檢,并由招聘單位組織綜合考察。體檢、綜合考察有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可以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行體檢和綜合考察。
(四)公示和人員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確定,并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示一周。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的實名舉報。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
四、如何理解報考條件中“《漢字速錄水平測試
答:這一條件是指報考者應于4月20日前參加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漢字速錄水平測試
五、筆試合格分數線如何劃定?
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劃分崗位類別和區域的基礎上,根據招聘崗位數,按1:3比例確定。
崗位類別按照崗位性質的原則分為四類:檢察業務、綜合事務、技術保障、財務出納。
區域分為以下兩片:
(一)市院、一分院、二分院、浦東、盧灣、徐匯、長寧、閔行、黃浦、楊浦、虹口、靜安、閘北、普陀和寶山檢察院;
(二)青東農場院、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賢和崇明檢察院。
六、報考者參加面試時應持有哪些證件和相關材料?
答:參加面試的人員除應攜帶面試通知、本人身份證和考試報名信息表之外,還需持有學歷證書、戶口薄、漢字速錄二級或以上水平證書(需在有效期內)等有關證明材料。
七、報考者如何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
答:筆試成績合格者,由市人才服務中心通知其參加面試。考生在參加面試前,必須通過相應資格審查。面試結果將于面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告知考生本人。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市人才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到指定的本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經面試、體檢合格者,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績表現和任職資格等進行全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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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Content"八、對招聘簡章中“專業”、“學歷”等條件不清楚如何咨詢?
答:招聘簡章中的“專業”、“學歷”等內容有疑問要進行咨詢或者需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請與市人才服務中心直接聯系。市人才服務中心的咨詢電話:32511357、32511358。
報考者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填寫報名表時政治面貌一欄選擇“中共黨員”。
九、對編造假文憑、假經歷、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報考者應如何進行處理?
答:對編造假文憑、假經歷、考試作弊和隱瞞病情的,一經發現并查實,立即取消其考試、面試、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十、聘用為檢察機關輔助文員后,如果今后工作表現好,是否可以直接轉為檢察機關正式在編人員?
答:不可以。本次被檢察機關招聘的輔助文員,如果要想成為檢察機關正式在編人員即公務員,必須通過必須參加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公務員招錄考試。
十一、檢察機關輔助文員崗位工作時間如何規定?是否需要加班?享受何種待遇?
答:檢察機關輔助文員崗位工作時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十二、檢察機關輔助文員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何規定?
答: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為檢察輔助文員制度提供保障,輔助文員的薪酬和單位應繳納的“五險一金”(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政府財政保障。輔助文員試用期內月收入為2500元左右,轉正后月收入3500元左右,以上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和所得稅。
輔助文員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社會保險,工作滿一定年限的輔助文員享受年休假和探親假等帶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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