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招聘349名輔助文員公告
經市公務員局、市檢察院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49名上海市檢察機關輔助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或上海生源2011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學本科或全日制大專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漢字速錄水平測試
7、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349名上海檢察機關輔助文員的具體崗位、考試科目、資格條件等,即《招聘簡章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10日上午10:00至14日中午12:00。報名網站為上海“21世紀人才網”。
2、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的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在報名時填寫一個報考崗位。愿意接受崗位調劑的,可在報名表格上注明。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崗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如實填寫《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輔助文員考試報名信息表
4、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11年3月24日至25日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一)本次筆試科目為《基本素質測驗
(二)筆試時間定于2011年3月26日進行,具體見準考證的時間安排。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劃分崗位類別和區域的基礎上,根據招聘崗位數,按1:3比例確定。區域分為以下兩片:
1、市院、一分院、二分院、浦東、盧灣、徐匯、長寧、閔行、黃浦、楊浦、虹口、靜安、閘北、普陀和寶山檢察院;
2、青東農場院、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賢和崇明檢察院。
考生可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10:00起通過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shrc.com.cn)查詢筆試成績。
(四)筆試成績合格者,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再進入面試。面試人選與擬招聘崗位數不足1:3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在愿意接受崗位調劑的同類崗位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統一調劑。
四、體檢和綜合考察
面試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公示和人員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確定,并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示一周。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的實名舉報。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六、招聘咨詢
招聘政策和考務咨詢詳見《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輔助文員招聘考試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32511357、32511358
考務咨詢電話:6404900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516×5
監督電話:2402255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務員局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點擊下載附件:
1.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輔助文員招聘職位簡章
2.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輔助文員招聘考試政策問答
3.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輔助文員招聘考試考務問答
4.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輔助文員招聘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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