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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參加筆試。2015年選調考試與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之一參加考試。通過資格初審人選參加江蘇省公務員A類科目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和職位類別,在筆試合格線上,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985”“211”高校職位達不到1:3比例,相應減少選調計劃,調減的計劃增加至同一省轄市其他普通高校同類職位。筆試成績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查詢。
6、資格復審。面試前,江蘇省委組織部根據學校報送的《2015年江蘇省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
7、進行面試。面試人選統一參加江蘇省公務員面試,面試成績現場公布。根據職位類別,經百分折算后,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1:1的比例綜合計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數為單數時,按四舍五入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8、人選公示。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對本校考察人選通過學校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人選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入黨時間、擔任職務及時間、表彰獎勵等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9、組織考察。江蘇省委組織部組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選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德才表現,以及任職、獎懲等情況。考察人選在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10、確定擬錄用人選。經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對筆試、面試、考察、任職、獎勵情況進行綜合計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在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11、組織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12、確定錄用。體檢合格的人選,報江蘇省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錄用,錄用人選名單在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13、辦理錄用派遣手續。錄用人選確定后,發錄用派遣通知到各有關高校。江蘇省委組織部與錄用人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各有關高校及時將檔案轉遞到派遣地的市委組織部,并注明選調生檔案。錄用人選畢業時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錄用關系自動解除。
14、分配去向。選調生在所報考省轄市范圍內統一調配,一般分配到鄉鎮、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區)工作時間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記。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有關要求
請各有關高校于2015年3月1日前,將《江蘇省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
聯系電話:025—83393365、83395359,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號省委組織部青年干部處,郵政編碼: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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