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名額及工作區域
本次共錄用50名流動人口專職協管員,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錄用人員由市新市民事務中心面向全市統一分配。
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優良,思想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本市戶籍,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招聘程序
1.報名: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并現場填寫《張家港市新市民事務中心專職協管員報名登記表
2.考試:考試設筆試和面試,筆試占50%,面試占50%,內容為綜合知識(含法律法規、公民道德、電腦操作、協管員工作崗位等相關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3.體檢、政審: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對體檢合格者,統一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和錄用: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站www.sdsgwy.com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7天。如有舉報(舉報電話:58152992),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錄取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
工資待遇
市新市民事務中心專職協管員年收入約4.8萬元(含五險一金等)。
聯系電話:5879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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