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履職記錄;
2、政治素質好,中共黨員,事業心、責任心強,熱愛招商引資工作;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綜合協調工作人員要求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綜合協調能力;建設管理工作人員要求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及其相近專業;財務工作人員要求會計學或財務管理專業,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
4、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5、縣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且參加工作5年以上;
6、年度考核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受過黨政紀處分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報名方法
攜帶填好后的《濱海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考人員須對提供的各類證件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資格,并向所在單位通報反饋。
報名時間為2014年8月29日。
其他事項
1、《濱海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2、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考試人數與選調名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如合適人選不足,則相應削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4、本選調公告未盡事宜由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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