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4年淮安市體育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且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其中,體育科研人員崗位,須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教練員、健身指導員、康復理療師崗位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康復理療師崗位、具有滿5年省專業運動隊跟隊醫師經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或在籍學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條件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由市體育局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符合條件的,填寫《淮安市體育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名結束后,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1、筆試與試教。體育科研人員(繳費報名人數4人及4人以下的免筆試)、康復理療師崗位組織筆試,科目為一門,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教練員、健身指導員崗位組織試教,即按指定內容設計教案(占40分),并實施現場教學演示(占60分)。
筆試與試教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筆試時間: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試教時間: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開始;
筆試、試教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與試教。
2、面試。在筆試、試教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同崗位人員筆試、試教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核減后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體育科研崗位免筆試時,符合條件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筆試、試教合格人員不足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則筆試、試教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前由市體育局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在職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經審查,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試教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三)體檢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以筆試、試教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體育科研崗位免筆試時,其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及核減后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市體育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產生缺額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而出現缺額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監督電話:
淮安市體育局紀檢組: 0517-83182036
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36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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