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1.無技能測試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有技能測試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折合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除崗位表中特殊說明外,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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