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本次共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員。具體招聘計劃安排如下:
招聘條件
1.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 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放寬到高中或中專學歷),專業不限;
3. 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下列情形均為體檢不合格:
(1) 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
(2) 色盲,色弱;
(3) 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
(4) 紋身;
(5) 肢體功能障礙;
(6) 單側耳語聽力低于5米;
(7) 身高不低于1.75米;
其他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 報考人員應為本市戶籍或普通高校入學時為本市戶籍。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 發布招聘簡章
泰興經濟開發區在報名前和報名期間,分別通過新聞媒體、泰興人才網和報名現場公告欄等向社會發布《泰興經濟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隊公開招聘協管員簡章
(二) 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1、報名登記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戶籍證明(或普通高校入學時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退伍軍人須提供退伍證明;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報名時間:2014年4月24日——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大樓服務中心201室組織人事科。
本人直接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按照自身條件,對照《簡章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和公文寫作。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職業能力測試和公文寫作各占50%。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
按照崗位招考名額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報名期間咨詢電話:0523-8760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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