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正式事業編制)47名。招聘對象與條件(一)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與責任心,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身心健康。(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5日至1996年5月14日期間出生)。(三)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等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二)筆試筆試由宿城區人社局和宿城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宿城中等專業學校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分值為100分,結果保留兩位小數;其它崗位筆試內容為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所占比例分別為30%、70%,分值為100分,結果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時間為2014年5月24日8:30-10:30,筆試地點為宿城中等專業學校(宿城新區宿邳路1號)。筆試成績將在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上公示。筆試不設最低分數線,考生成績不低于筆試成績50%的為合格,否則直接淘汰。(三)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有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6倍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或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6: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前,由宿城區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29日9:00—17:00,地點宿城中等專業學校(宿城新區宿邳路1號)。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②學歷證。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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