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11月15日,河北黃驊市委組織部宣布:全市科級干部超過53歲,副科級干部超過52歲的全部提前離崗休養,同時提高三級工資。全市共有62名科級干部被列入這一名單,其中還包括兩名“正值政法工作黃金年齡的”司法系統干部。此事在社會上引起熱議。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這種不到退休年齡而強制退休,然后回家吃空餉的現象,并不僅僅關涉到官員個人的仕途前程,利益得失,而是在各方面都會產生負面影響。首先,此舉有違程序正義,與《公務員法
一方面,干部年輕化不能靠集體“吃空餉”。干部年輕化、階梯化是值得肯定的,年輕干部在解放思想,干勁闖勁上,都要比“老干部”更勝一籌。但是干部年輕化也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大躍進,不能為了“年輕的”就隨意犧牲“年老的”。尤其是對于一些對專業、技術和經驗都要求很高的崗位來說,50歲左右正是職業上的黃金年齡,現在被一刀切地要求“離崗退養”,這不但會給黨政機關正常的人才結構造成破壞,實際上也是一種人力資源上的損失。
另一方面,“提前離崗一刀切”暴露管理弊端。在未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一刀切”地強令干部“全部提前離崗”,這種做法無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首先,從公務員管理角度,這既不符合法定的公務員退休程序,也涉嫌侵犯公務員法定職業權利,如據《公務員法
[啟示]
干部“提前離崗”現象的普遍存在,實際上也暴露了現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中的許多深層次弊端。這主要體現在,一方面,公務員職業評價激勵機制,過于單一依賴“官位”的體制弊端。對一個公職人員來說,無論是褒揚獎勵,還是福利待遇的供給,都取決于官位級別。而在金字塔式行政體系結構下,官位數量總是有限的,并且愈往上愈有限。這種背景下,為了能讓“更多的人能享受干部待遇”,辦法勢必只能是,或者增設機構數量、領導職數,或者讓現有領導“提前離崗”,“給下面的人騰出位置”。
另一方面,公務員退出機制不暢,普遍存在“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體制弊端。雖然《公務員法
[措施]
“求木之長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必浚其源”根治“領空餉”頑疾也應從癥結入手。對此,我們建議:
只有從根本上完善公務員的退出機制,擊破“領空餉”者的心理防線,才能讓他們鋪下心去干工作;只要完善體制內監督機制,尤其是讓“一把手”的權力得到有效的監督,鏟除“領空餉”現象賴以生存的土壤,只有這樣“領空餉”現象才能真正偃旗息鼓。只有根治“領空餉”行為,政府的工作效率才會得到提高,群眾的質疑才能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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