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
招聘崗位及人數
崗位代碼 項目 人數 1 籃球或排球 1 2 田徑(跳高、跳遠) 1 3 田徑(鏈球、鐵餅) 1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體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
3、體育院校(含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報考人員必須達到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水平且獲得過全國正式比賽(含高校類)前三名的成績;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招聘簡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遷市人事考試網、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體檢標準、考察標準等)。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方式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宿城區人社局和宿城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報名、資格審查和面試繳費均現場進行。
報名時間:8月10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宿城區政府大樓326室(宿城新區成子湖路1號)(www.sdsgwy.com)。
報名人員需現場經資格審查通過后,辦理報名手續。不接受其它報名方式。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
2、報名、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報名時需提供材料: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由報考人員自行從網站下載、填寫),身份證、畢業證書(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運動員等級證書、比賽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張。未按時提供所有證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視為放棄。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報名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資格。
(3)面試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市人社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4)《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宿城區人社局和宿城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
面試內容為上一堂訓練課,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四)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宿城區人社局和宿城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結束后即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參加報考人員分項目按招聘崗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占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及考生總成績將通過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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