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海安縣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一、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體;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1日期間出生);3.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二、報名(一)招聘崗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及報考條件等詳見《海安縣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一)筆試1.筆試內容: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50%)和專業知識(50%)。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3年7月2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取得筆試資格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二)面試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全部參加面試)。2.時間和地點:時間為2013年7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點考點參加面試。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三)總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四、體檢和考察1.確定體檢對象。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出現同分,取筆試成績高者)。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將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2.體檢。體檢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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