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錫山區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一、報名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4、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7年5月17日至1995年5月18日期間出生);5、戶籍和生源地要求。(1)2012年未就業畢業生和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無錫籍(含江陰、宜興)生源。其他社會人員均須具有無錫(含江陰、宜興)戶籍。(2)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符合有關政策性安置條件(夫妻分居兩地、在錫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在錫駐軍配偶)的社會在職人員,不受戶籍限制。6、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附件一《2013年錫山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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