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江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3年上半年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招聘范圍和對象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技能、身體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招聘基本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應屆畢業生須為吳江生源;本科應屆畢業生,放寬至江蘇省生源。(三)社會在職人員的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均須在吳江,其中2010年及之前畢業的社會在職人員,須具備與報考專業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四)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不受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限制。(五)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生和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證書應聘的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中尚未就業、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吳江生源的畢業生視為具有吳江戶籍,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2012年7月1日后畢業至今尚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歸國留學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六)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7年5月5日至1995年5月8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2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67年5月5日以后出生)。(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限吳江戶籍的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和駐軍吳江的隨軍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自2008年5月5日以來,被單位單方面解聘合同(或辭退)的原公務員、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自2010年5月5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職、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人員;(5)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7)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九)符合《吳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
資格復審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原戶口簿)、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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