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教師
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1.招聘對象: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及骨干教師。
2.應聘者須滿足下列基本條件: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內(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內(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體情況詳見《連云港市2013年連云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崗位表
報名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考大港中專崗位的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中專崗位教師,須提供相關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行業執業資格證書以及相應的國家計算機二級(或省一級)證書。在職教師還需提供職稱證書、獲獎證書、任職年限證明等材料。所有報名者須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4月22日至4月30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連云區公共人力資源市場(連云區中山西路3-2號)。
3.聯系人:夏向陽 聯系電話:82323873
4.報 名費:收取初試費100元/人,對按規定參加復試的考生收取復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 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并及時通知報考人員改報其它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或取消報名。對少數因專業特殊而達不到1:3開考比例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連云區人社局會同市人社局共同協商確定是否開考。
考試
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步驟進行。具體考試內容和安排詳見《連云區2013年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安排表
1.初試:初試采用分專業統一筆試的方式。閉卷答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卷均為百分制,統一閱卷。內容包括:教育學(15分)、心理學(15分)、新課程標準(10分)、專業基礎知識(60分,其中基礎知識40分,微型教學設計20分)。報考中專崗位教師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15分)、心理學(15分)、專業基礎知識(70分)。初試在 區紀委、區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復試的人員名單。對所有入圍復試的人 員要進行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初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試人員。如果人數不足1:3的比例,該崗位所有參加初試人員全部進入復試。
2013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參加初試的應聘人員憑報名回執單和身份證到連云區公共人力資源市場(連云區中山西路3-2號)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初試。
初試時間:5月1日上午9:00-11:00(8:30進入考場)
初試地點:見準考證。
初試成績公布時間:5月5日。
公布地點:區人社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lyqhrss.gov.cn)和連云區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lyedu.lyge.cn)。
2.復試: 在區紀委、區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復試按照招聘崗位分組抽簽進行,內容包括:編寫教案(準備40分鐘)、演課(學前教育崗位10 分鐘,其他崗位15分鐘)、答辯(5分鐘)。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隨機抽取有關專家組成評委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定。復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并設合格分數線為 60分,復試總分未達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報考學前教育、體育、信息技術相關崗位的考生須增加基本技能測試。體育崗位增加大球類、田徑類、體操類、武術類基本技能測試。學前教育崗位增加繪畫、彈唱、講故事、舞蹈表演、手工制作基本技能測試(其中,繪畫、彈唱為必測項目,講故事、舞蹈表演、手工制作為自選項目,可從中任選一個項目進行測試)。信息技術崗位增加上機操作測試。
復試計分辦法:
需加試專業技能的崗位,復試成績=演課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其他不需要加試的專業,演課成績即為復試總成績。
復試人選公布時間:5月6日
公布地點:區人社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lyqhrss.gov.cnhttp://www.sdsgwy.com/ )和連云區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lyedu.lyge.cn)。
復試時間:2013年5月11日-12日
復試地點:另行通知
3.錄用
每個崗位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遇總成績分數相同,則復試成績高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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