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3年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部分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
7、具備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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