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如皋市2012年招聘20名城管輔助執法
招聘職位及人數
應聘條件
1、具有如皋市戶籍或戶口在高等院校的本市應屆畢業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招聘程序
1、報名:報名須本人到場,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推薦表)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繳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報名考試費100元。
報名者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已經聘用的,如經發現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報名時間和地點:2012年2月19日—2012年2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至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如城鎮福壽路294號)報名。
聯系電話:0513-87655670。
2、資格審查:根據報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如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對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3、考試:每個職位報名人數與招錄職位數須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如達不到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的招聘。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分,最后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成績。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高分者。若筆試與面試分均相同且需直接決出聘用對象時,則需進行加試。
(1)筆試。筆試時間為120分鐘。凡筆試不及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程序。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
面試按招錄職位人數1:3的比例(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中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有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依次一次性遞補;如達不到比例,則按實有人數開考。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重點考查應試者的計劃、決策、組織協調、應變、創新、業務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不及格者自然淘汰。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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