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揚州市2012年考試錄用334名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報考條件和招考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1年2月7日以后出生)。同時,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條件還須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五)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不含司法警察、法醫等職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含普通高校以及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應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八)具備《揚州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九)生源和戶籍: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普通高校2012年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全市職位符合條件的均可報考,不受本人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或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下同)限制。
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縣(市、區)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配偶或父母戶籍在揚州市區的,廣陵、邗江、江都三個區職位符合條件的均可報考),以及揚州市級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及其所屬機構符合條件的職位,不受本人戶籍限制。
省選聘的大學生 “村官”,在聘期內,可不受本人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參加 “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2、報考人員除規定不受本人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應系揚州市(含所轄縣、市、區)戶籍(生源):
(1)市級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及其所屬機構的職位,揚州市(含所轄縣、市、區)戶籍的人員符合條件均可報考。
(2)各縣(市、區)的職位,報考人員應有本縣(市、區)戶籍。其中,廣陵、邗江、江都區的職位,市區戶籍的人員符合條件均可報考。
(3)生源地為揚州市(含所轄縣、市、區)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學歷應屆畢業生可比照本地戶籍人員報考規定執行;
(十)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 “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為“90”-“93”),招考對象為:我市聘期滿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村(社區)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十一)定向招考 “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的職位(職位代碼為“94”-“96”),招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經我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聘期滿考核合格未續聘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十二)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為 “98”),招考對象為:我市各縣(市、區)本轄區內工作表現優秀、任職滿2年的現任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2009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現役軍人、在讀非2012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考錄單位、職位、類別及具體條件
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揚州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揚州黨建網(www.yzdj.net)
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yzhrss.gov.cn)
揚州人事考試網(www.yzrsks.com)
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ww.jsgwyw.org)
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在揚州人事考試網上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2年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2年2月7日09:00~2月14日16:00;
繳費時間:
2012年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
報名網址:揚州人事考試網(www.yzrsks.com)[!--offcnnews.page--]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乃至錄用資格。
2、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等場合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在報名時間截止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考生應在規定時限內盡早選擇職位進行報名,以便在資格審查未通過時,可及時改報其他職位。
3、考生報名時可選擇省內筆試考區,就近參加筆試。
4、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組織人社部門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該職位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被取消職位的原報考人員,可補報其它職位,補報名時間:2月17日9:00~16:00。
5、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于2012年3月12日~13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揚州市: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百祥路6號),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退還報名費。
7、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及時繳納報名費用,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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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確認的網站(揚州市:揚州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2年3月6日~10日。
(四)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市級機關由招考單位(部門)負責;縣(市、區)級機關和鄉鎮(街道)機關由該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由招考單位所屬市級主管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考單位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各審核機關根據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職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各審核機關應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資格審查工作及時進行指導和監督。
四、筆試(專業加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得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專業加試
揚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01、02、03職位入選面試的人員加試專業科目,考試內容和形式分別為俄語、德語、英語口語測試。
(三)考試時間及其安排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2年3月11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08:00~9:30《公共基礎知識
10:10~11: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專業加試時間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一)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對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各職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資格復審前,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對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5倍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體能測評的對象,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二)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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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與考試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二)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揚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01、02、03職位分別按公共科目筆試均分占35%、專業加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其余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均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
體檢和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對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對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按此確定直接進入考察政審程序人選)。如其中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則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考單位(部門)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系統的人員,還要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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