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興化市2011年下半年招聘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和機關勞務派遣人員
招聘單位、職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40人,其中事業單位人事代理人員計劃39人,機關勞務派遣人員計劃1人。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專業和相關要求見《興化市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和機關勞務派遣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
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和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6年10月9日至1993年10月11日之間出生;
3、除職位有戶籍特殊要求的,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為興化生源或興化戶籍。夫妻一方戶籍在興化的人員、父母戶籍在興化且身邊無子女的人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我市聘期內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等四類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4、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相應學歷;
5、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6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興化市政府網站、興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10月9日—11日,上午9:00—11: 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興化市人力資源市場。
報考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戶籍證明(如戶口簿,或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的戶口遷移證存根復印件等)以及其他所需的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按報考條件第3條四類人員報考的應提供相關證明;(2)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張;(3)筆試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憑相關證件免收考試費用)。
報 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同時提供代報者的身份證。報名由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本簡章規定,自行選擇招聘職位,填寫報名表。報考人員應對自己的選擇及報名表所填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選報職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試聘用 的,責任自負。報名時,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招考條件中相近專業的確定,按照《興化市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和機關勞務派遣人員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報名結束后,在興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報名情況。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不足3:1的職位,則相應取消招聘職位計劃。被取消招聘職位計劃的已報名人員,如符合其他職位招聘條件,可重新改報。
考生在指定時間憑身份證和報名回執到興化市人力資源市場領取筆試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須同時提供考生和代領人身份證。
(三)筆試
筆試統一組織。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下同)。
筆試科目除社會福利院322職位外,其他職位均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成績在興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四)資格復核與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對 參加面試的考生,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屆時,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交驗相關證件(證明)。對不能按要求在資格復核時提供有效證件(證明)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需交納面試費100元。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告知考生。面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附件1職位計劃一覽表
附件2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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