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淮安市2011年考試錄用特殊職位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
報名、面試及考核。報考人員如實填報《江蘇省公安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特殊職位人民警察報名登記表
報考機要密碼專業職位考生,按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公安廳要求,統一組織報名面試。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公務員局統一部署,現將淮安市公安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特殊職位公務員(人民警察)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考對象
“211”工程國家重點建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的2011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二、招考條件
招 考對象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三、招錄職位、人數及要求
見附表。
四、考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招考特殊職位人民警察工作由淮安市人社、公安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實施。
1、報名、面試及考核。報考人員如實填報《江蘇省公安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特殊職位人民警察報名登記表
報考機要密碼專業職位考生,按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公安廳要求,統一組織報名面試。
2、 體能測評、體檢。對初選人員,體能測評按照《江蘇省公安機關招考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3、資格復審。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對擬參加筆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擬參加筆試人員需提供經學校簽署意見的《江蘇省公安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特殊職位人民警察報名登記表
4、筆試。報考人員統一參加江蘇省2011年招錄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筆試內容及時間安排詳見2011年江蘇省招錄公務員公告。
5、政審。對通過筆試的考生,由淮安市人社、公安部門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職位擬錄用人數1:1比例確定政審對象。政審工作由淮安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
6、錄用。對擬錄用人員,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報經江蘇省公安廳審核同意后,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招錄單位與招錄人員簽訂協議,明確最低服務年限。
聯系電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處
0517—83941813 83605312(傳真)
淮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
0517—83120037 83120107(傳真)
聯 系 人:
淮安市公安局 周海洋
江蘇省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upload/2011_01/1101101633975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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