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本人持以下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名:
(1)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原件與復印件
(2)父母、夫妻一方在銅山工作的考生還需按其工作情況開具相關證明:機關、事業人員提供由單位開具的在崗和在編證明;企業人員提供由勞動保障部門開具的在銅山辦理養老保險的證明;個體、工商業者、私營企業主提供在銅山的納稅證明;夫妻一方在銅山工作的考生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證原件與復印件
(4)《銅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5)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4張,并于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且自行裝好
2、現場報名時間:
2010年10月5日-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報名地點:
銅山縣衛生局南樓二樓會議室(市區乘19路公交車到銅山縣教育局站下車)。
4、報名費100元/人。特困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報名、面試、體檢費用的政策。在辦理減免手續時,需攜帶由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與復印件。
5、2010年10月9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為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改善民生,全面實現銅山小康社會建設,根據《銅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
一、招聘職位與條件
(一)招聘職位
各職位招聘人數和資格要求詳見《2010年銅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銅山戶籍或父母、夫妻一方在銅山工作(衛生系統醫藥護技崗位不限);
2、2006年以來(含2006)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全日制碩士及其以上學歷研究生和具備中級職稱并是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可放寬至2002年畢業(含2002年),不受戶籍限制;
4、遵守憲法和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1)因違法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的;
(2)近三年內因違反黨(團)紀、政紀受到紀律處分的;
(3)畢業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尚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報考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由本人持以下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名:
(1)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原件與復印件
(2)父母、夫妻一方在銅山工作的考生還需按其工作情況開具相關證明:機關、事業人員提供由單位開具的在崗和在編證明;企業人員提供由勞動保障部門開具的在銅山辦理養老保險的證明;個體、工商業者、私營企業主提供在銅山的納稅證明;夫妻一方在銅山工作的考生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證原件與復印件
(4)《銅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5)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4張,并于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且自行裝好
2、現場報名時間:
2010年10月5日-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報名地點:
銅山縣衛生局南樓二樓會議室(市區乘19路公交車到銅山縣教育局站下車)。
4、報名費100元/人。特困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報名、面試、體檢費用的政策。在辦理減免手續時,需攜帶由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與復印件。
5、2010年10月9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開考比例為1:5,形不成開考比例的專業,核減指標,特殊專業不設開考比例。
1、筆試。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內容根據招聘職位確定:衛生專業類職位為衛生專業公共理論和公共基礎知識,其它職位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總分100分。
2、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銅山縣人事局網上予以公布。
3、面試資格審核。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被確定為有面試資格的考生,根據銅山縣人事局網上公布的資格審核時間,由本人持全部報考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到報名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的考生,現場發放面試證,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
4、面試。考生持面試證、身份證參加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告知考生。
5、面試費100元/人。
6、面試成績與總成績公布。成績在銅山縣人事局網上予以公布。
(三)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合格線以上考生按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職位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再并列,以筆試卷面高分題得分高者優先。(如再并列,依此方法類推)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在銅山縣人事局網上予以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
(四)公示
對經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在銅山縣人事局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被舉報反映不符合本簡章規定和招聘職位要求的,經查屬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五)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及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依據規定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足額遞補。
三、審批
具備聘用資格的人員,由用人主管單位統一填寫《銅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
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紀律
嚴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規定組織實施,嚴肅考風考紀,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組織和個人,嚴格按照相關黨紀、政紀、法紀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縣監察局負責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6-83405156。
本簡章由銅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銅山縣人事局0516-83405920
附:1.2010年銅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2.銅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銅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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