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連云港市海州區2010年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報名時間:2010年7月12日至18日。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教師資格為標志的職業資格制度,根據海州區教育教學工作發展的需要,本著“公開招聘、雙向選擇、凡進必考、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學歷要求、人數(共13人)詳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報考者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此外,報考者還必須滿足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1.2010年8月底前能夠取得教師資格的2010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須提供資格證明材料)。
2.已取得教師資格且尚未正式落實工作單位的2008、2009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
3.碩士、博士畢業生須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省特級教師、市名師、市級及以上優秀班主任、縣(區)級及以上政府表彰(教育教學類或綜合表彰)等榮譽稱號或獲市優質課評比一等獎、市基本功大賽二等獎及其以上獎項(須市(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主辦),且年齡3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教學經驗豐富的在職教師(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征得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須提供證明材料)。
三、報名辦法:
1.符合條件者,只能報考與本人所學專業(或所學專業的發展方向)以及教師資格證類型、專業相一致的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08、2009屆畢業生持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報到證等材料;2010屆畢業生持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明材料、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如所學專業涉及發展方向的,其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等材料不能證明所學專業的,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發展方向證明材料。
(2)在職教師持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
(3)碩士、博士畢業生持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或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報到證等相關材料。
(4)報名者須提供以上相應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
3.報名時間:2010年7月12日至18日。
4.報名費用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5.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考。對緊缺專業,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經區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組織考試。
6.報名地點:海州職教中心。
四、招聘程序及相關說明:
1.考試形式:采取筆試(報考美術、體育專業需加試技能展示,占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筆試<含技能展示>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確定總成績)。
(1)筆試內容:
教育學、心理學。參考教材:《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
新課標。參考內容:《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
專業考試。除美術、體育學科外,報考其他教師崗位的人員加試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2)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每個崗位需求人數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說課、答辯形式。面試按照學科進行分組,在各學科組內采用現場抽簽確定說課、答辯順序,當場打分。海州區教育局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委組進行考核。面試采取百分制并設合格線,合格線在相關部門監督下確定,未達合格線的不予錄取。
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綜合成績=筆試(含技能展示)成績的30%+面試成績的70%。
3.考試時間:筆試、面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五、錄用辦法:
(一)成績公布與體檢
1.公布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的30%、面試成績的70%合成個人綜合成績,并設合格線。綜合成績公示2天。
2.將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學科分組排序,按各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并組織體檢。體檢前,對參加體檢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按報考崗位要求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證明材料、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體檢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二)聘用辦法
1.如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造成崗位空缺的,則根據該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遇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2.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3.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待檔案審核后,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人事關系手續。在編在職教師人事關系轉遷手續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解決。錄用人員先聘用一年,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續聘;不合格者另行自主擇業。
六、本公告解釋權在海州區教育局、海州區人社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附:http://www.sdsgwy.com
海州區2010年教師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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