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農村師資結構,發展我縣基層教育事業,經縣政府批準,決定公開招聘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200名(其中:研究生30名),全部納入事業編制,其中高中(研究生學歷)30名、職業教育5名、中學(聯中)35名、小學(完小、教學點、幼兒園)1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小學教育、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六個專業及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其他專業均要求本縣戶籍。
2、熱愛祖國,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扎根基層,樂于奉獻,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統招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已獲得相應學科教師任職資格證書(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且未正式就業(指未在人事部門辦理正式就業手續)。
4、擬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碩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見附表。
二、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整個過程分為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說課)、體檢、考核、公示、選崗和錄用(或簽定就業協議)等七個階段。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0年3月15日至3月22日8∶30—17∶30
2、報名地點:東海縣行政審批中心教育服務窗口(奔牛廣場東北)
聯系電話:0518—87285267(徐老師、吉老師)
3、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或證明)、教師資格證(或證明)、報到證(往屆生提供)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已婚者須提供當地計生主管部門出具的無計劃外生育證明。特困家庭畢業生還須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發的《XXX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畢業生必須于2010年7月28日--30日到報名處交驗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未按時交驗相關證件或未取得相關證件的將取消錄取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反饋到畢業學校,存入個人檔案。
崗位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1.3(研究生學歷的職位除外)的,減少崗位數直至達到1∶1.3方可開考。
考生于2010年3月25日憑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報考者須參加全縣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中學段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3、研究生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三)面試(說課)
根據筆試成績,各職位分別按招聘人數1∶1.5的比例(不足1∶1.5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行面試(說課),面試(說課)成績實行百分制。報考中學和小學崗位分別使用相關學段教材。面試(說課)重點考核考生對教材、教法的把握、運用能力等,面試(說課)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說課)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四)體檢
按筆試和面試(說課)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算總成績(研究生學歷職位的以面試成績計入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合格線,根據達線考生的總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
(六)公示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公示七天,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對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公示地點:報名處、東海人事人才網(www.dhrc.cn)、東海縣教育信息網(www.jsdhedu.cn)。
(七)選崗和錄用(或簽定就業協議)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總成績高低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擇崗。擇崗后由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向錄用人員發放(預)錄取通知書(應屆畢業生可憑高校統一印發的《就業協議書
三、工作待遇
聘用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同單位同等人員相同待遇。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回人才市場自主擇業。
四、本簡章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為嚴肅考風考紀,本次招聘全過程由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特設立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83053811,83053833
縣教育局87237901
監督電話:縣紀委87212385
附:東海縣2010年公開選聘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職位一覽表
東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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