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1:30---5:00 。
資格復審地點:淳安縣社會保障大樓10樓1017會議室(千島湖鎮新安東路491號)。
資格復審對象:各招聘職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具體名單詳見:《2014年淳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示
資格復審所需資料: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按各職位的報考條件要求),其中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須提供縣委組織部相關證明;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其它事項: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全縣資格復審規定的統一時間正式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招考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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