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
1、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4年洞頭縣第二次事業單位(機關工勤)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同一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已經報考但計劃核減被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以重新報考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3、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8月30日。
4、面向本縣招聘的職位,本縣生源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落戶本縣的,準予先報考,后落戶。
5、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不限戶籍。
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報名時間
2014年8月28日--2014年8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
統一組織現場報名,招聘單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地點: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樓會議室(洞頭縣北岙街道人民路16號)。
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和近兩年內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相關證明;定向生、委培生也需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在洞頭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可以憑《志愿者服務證
2、報考人員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張。
3、報考人員要認真填寫《洞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4、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5、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6、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
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9月15日—19日,持本人身份證到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岙街道人民路16號)413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考試
1、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9月27日,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
2、考試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形式,按百分制計分,考《綜合應用能力
確定入圍人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或考核不宜錄用的,其空缺崗位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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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收到辦理聘用手續通知,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已經辦理聘用手續的,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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