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注: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和學歷取得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港澳、國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應聘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
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公告發布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17時結束,逾期不再受理報名;應聘者可從寧波司法行政網(www.nbsfj.gov.cn)下載并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于報名截止時間前發送電子郵件至nb87296548@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者姓名+報名表”。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單位。
2、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招聘單位在接收到郵件后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通知本人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3、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須在2014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寧波市司法局(寧波市環城北路東段647號)接受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報名表一份(貼照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發放準考證。
4、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現役軍人以及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被辭退的人員不能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需出具原單位同意證明。
(3)報考人員應對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市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和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命題和閱卷,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時至11時,筆試地點及有關事項具體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如果出現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的成績相同,可并列入圍面試)。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在寧波司法行政網上公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入圍面試的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入圍名額不替補)。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相同需加試。考生可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登陸寧波司法行政網查看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寧波市環城北路東段647號,寧波市司法局組織人事處;聯系人:趙老師,葛老師;聯系電話:87296548;郵箱:nb87296548@163.com。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29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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