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職數及學校分布
報名條件
教師要求進船寮高中等學校任教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原學校工作滿三年(不含試用期,萬阜鄉校、報考幼兒園教師的可放寬到滿兩年)。
2.具有調入學校所需的相應合格學歷、教師資格和專業技術職務。
3.年度考核在本校教師中名列前40%(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放寬到前60%)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近三年內獲縣級綜合先進;近四年內獲市級綜合先進;近五年內獲省級綜合先進。
選調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查:要求進船寮高中等學校任教的教師必須填寫《報名表
2.筆試與面試:凡具備報名條件的教師先參加筆試,按照筆試成績擇優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數為選調職數的2倍,面試形式為說課。
3.公示與錄用:按筆試成績占55%和面試成績占45%的比例計算總分,然后以總分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的實際職數確定入選者名單予以公示,最后確定進船寮高中等學校任教者名單。
時間地點
1.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點為青田縣教育局。報名時需交鄉鎮級以上學校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報名表
本次選調教師到船寮高中等學校任教將采用“統一考試、分別錄用”辦法進行,報名時除填寫清楚所報學段與學科,還要填寫清楚報考學校,且不得兼報。
2.筆試:筆試時間為8月5日上午9:00-11:00,地點設在青田縣職業技術學校(水南公路107號)。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于8:45進場,9:00后不得入場。
3.面試:8月8日,地點縣教育局,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入場,上午7:30集中休息室抽簽,8:00開始面試,面試開始后不得入場。
其他事項
1.2011年8月起(及以前)至今一直擔任鄉鎮級以上學校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的人員,參加本次選調考試的,予以加分,即其筆試成績依次加報考學校本學科成績平均分的10%、7%、5%、3%。
2.被撤并學校和超編學校需要分流的教職工當年參加選調考試的,除應具備選調學校所需的相應合格學歷、教師資格和專業技術職務外,可不受其他條件限制,其筆試成績加報考學校本學科成績平均分的10%。
3.選調錄用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視選調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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