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新教師21名
招聘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學歷、年齡、教師資格及專業等具體條件:
(一) 學歷及戶籍要求
1.高中段學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第一批)及以上畢業生;
(2)全國“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學全日制本科(第一批)
及以上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
(3)縣職校護理專業教師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護理、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
(4)縣職校珠寶玉石加工與營銷專業教師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藝術設計、工藝美術等相關專業。
2.初中、小學、幼兒園:
(1)具有龍游縣常住戶口(以2014年7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龍游縣生源的下列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幼兒教育崗位的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2)不限戶籍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全國“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學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年齡要求
30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縣職校護理、珠寶玉石加工與營銷專業教師以及具有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報考對象,年齡可以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教師資格及專業要求
1.報名對象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全國“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學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畢業生、報考縣職校專業課的教師資格證可暫不作要求,但入選對象必須在錄用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2.報考學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師資格規定的學段。除幼兒教育外,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的專業學科)相符。
3.報考語文的考生要求普通話等級達二級甲等及以上。
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龍游縣教育局人事科(龍游縣榮昌廣場西側,龍游縣人民法院大樓七樓),咨詢電話:0570—7022418、7022060。
3.報名材料: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龍游縣201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和錄用資格。
4.資格審查:縣教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5.領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交納考務費40元(低保戶憑有效證明免交考試費用)。各報考對象請于考前一周內上班時間憑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龍游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代領的須提供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繳費發票。
6.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按2:1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考指標,報名人數少于2人的不予開考。
(二)考試
1.筆試: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和資料推薦。
2.面試: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按照報考學科分組進行,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處理教材的能力、駕馭課堂教學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面試形式主要為上課和答辯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縣職校專業課教師面試辦法單獨制訂http://www.sdsgwy.com/。
3.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縣職校專業課教師總成績為: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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