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和基本素養,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
(二)具備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語文學科的須具備二甲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學科的須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職高專業課崗位除外。
(三)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樂清市戶籍(以2014年7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樂清市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樂清市常住戶籍的畢業生,或樂清市生源的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五)2007年及以前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并由教育局派遣到民辦幼兒園在崗工作的人員年齡學歷不受此限制。
報考崗位要求
報考崗位須具有高學段教師資格或對應學段教師資格,選報的崗位根據專業對口或相關的原則(以教師資格證或畢業證書所載專業為準);物理、化學、生物、科學等專業可報考科學崗位,政治、歷史、地理、社會等專業可報考社政和品德崗位;報考學前教育崗位須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并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網上注冊、報名及現場確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6日0時—7月18日17時。報考人員通過樂清教育網鏈接注冊并選擇崗位報名。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在此期間不作資格初審,考生可以更改報考崗位。
2.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7月19日8時—7月21日24時。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考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對報考人員填報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內容,由報考人員補充后再報名。在此期間網絡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時間:2014年7月22日0時—7月22日24時,已報考人員上網查詢本人資格初審情況。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者,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現場確認和繳費時間地點:2014年7月25日—7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樂清市教師進修學校(樂成環城東路465號)。現場確認只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確認后交納筆試考務費80元(每科40元)。通過現場確認的人員登錄招聘系統,可進行網上查詢。
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本人簽名的《2014年樂清市公開招考聘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遷出底冊)、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還未拿到相關證件的需要院校或當地教育局出具證明,或出具有認證資質的官方網頁打印件。
(3)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空白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大專畢業生須出具高校的師范類學籍證明或其他師范類的證明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
現場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并予以公布。招考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于2014年7月26日下午2:30—4:30在確認現場進行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逾期未到現場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部分專業緊缺崗位將酌情降低開考比例至1:2。
(二)下載打印準考證。
已完成現場確認的人員在2014年8月1日9時—8月2日24時登錄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僅對列為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經筆試后,確定進入面試的對象須在指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空缺由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名單及通知于筆試成績公布后在樂清市教育網上通知,不另行給考生個人發放。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
考錄程序及辦法
(一)考試
1.筆試(共200分)
筆試形式:閉卷。
筆試科目:(1)公共教育理論(50分);
(2)學科專業知識(150分)。
筆試內容范圍:(1)公共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論、教育政策法規等知識。不分學段和學科,統一試卷。
(2)學科專業知識:高等師范院校對口專業教材專業基礎知識(含教材教法);其中報考職高專業課崗位的為高等院校對口專業教材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學前教育崗位150分,其他崗位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需求1:1.5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數)確定面試入圍對象。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已參加筆試的對象全部進入面試;如遇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以試課(模擬上課)為主要形式,主要測評報考對象的專業技能水平(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和技能展示)和教育教學能力素養,試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的教材內容。面試、試課規程另行發布。
(二)審核、體檢
1.根據學科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初定入圍對象并予以公布。總成績相同的,以下列次序優先:(1)筆試成績高分者,(2)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分者,(3)全日制學歷高者。入圍對象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項目均相同的,此類對象另行組織筆試。
2.對初定對象進行審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1.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
3.審核合格的,統一參加體檢,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
4.報考對象提供虛假證明,弄虛作假的,或經舉報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在考試中發現有作弊行為的,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和下年度教師招聘報名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或聘用對象自動放棄就業,或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造成學科聘用指標缺額的,不予遞補。
關于提前考核擇優聘用的有關工作
(一)對象
1.具有樂清市戶籍(以2014年7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樂清市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樂清市常住戶籍的畢業生,或樂清市生源的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對口,且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省級優秀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省級優秀學前教育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特教專業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進特教學校)。
(二)報名
提前考核擇優聘用具體崗位和計劃數按本年度的需求實際在報名前公布在樂清教育網上,符合條件的對象于2014年7月7日帶報名材料到教育局政工科報名。中小學各學科報名人數不足計劃數1.5倍則相應核減計劃數,本市緊缺的學前教育和特教專業崗位除外。
(三)考核擇優
1.考核時間:2014年7月11日(周五),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考核通知書為準(有關對象于7月10日下午3點前到教育局四樓第二會議室集中開會并領取考核通知書)。
2.考試考核形式:筆試(30%)加面試(70%)。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內容范圍為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論、教育政策法規等知識,不分學段和學科,統一試卷。面試采用試課形式(模擬上課),內容范圍為招聘崗位學科內容。
3.考試考核擇優聘用:根據提前考核擇優聘用學科計劃數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擇優入圍對象并予以公布。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均相同的予以追加計劃。總成績低于良好線(70分)以下者不予確定為擇優入圍對象。
(四)審核聘用
擇優入圍對象經體檢、審核合格并公示無異議的對象按成績高低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計劃公布的崗位中進行自主擇校。因取消聘用資格或聘用對象自動放棄就業,或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造成學科聘用指標缺額的,不予遞補。
提前考核擇優聘用的對象,應在6年內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農村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未能提前擇優聘用者可參加今年統一招聘考試。
樂清教育局網址:www.yqer.cn;
咨詢監督電話: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力社保局);
網上注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6252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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