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2014年部分機關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和鄉鎮計劃招聘事業工作人員48名,其中:機關部門下屬事業單位計劃招聘30名,鄉鎮事業計劃招聘18名。上述計劃中面向我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5名;面向我縣復員退伍軍人招聘2名。
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范圍和對象、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和資格審查辦法,或登錄下列網址查詢:
www.parcrs.com、www.sdsgwy.com (磐安人才網);
www.parcsc.com/ks/baoming.aspx(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考網上報名系統)。
招聘的其它條件和要求
1.應聘人員中屬于2014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的對象為:參加磐安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磐安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公務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4.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5.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6.原機關事業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開除公職、自動離職的人員,或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應聘。
7.部分招聘崗位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4年5月19日。
9.留學人員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10.在2014年5月19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應聘。
報名程序
1.注冊及報名
時間:。
網址:www.parcsc.com/ks/baoming.aspx(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考網上報名系統)。
應聘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應聘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
已報名人員登錄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考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應聘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5月26日24時。
4.繳費確認
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凡持有加入銀聯的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等的銀行卡均可通過網銀支付,也可以通過支付寶支付。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考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綜合基礎知識
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劃定
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按照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淘汰20%的比例劃定。
確定面試對象
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最后一個名額如筆試成績相同的,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正式在編在職工作人員應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退伍軍人還應提供退伍證。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
面試由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注意事項
1. 截止到2014年5月1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應聘(碩士以上研究生除外)。請應聘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 正式在編在職工作人員應聘的,須書面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且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未滿5年首聘服務期的人員;
根據浙組電明字[2014]25號通知精神,鄉鎮事業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人員;
縣內同一主管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相同經費來源的人員;
經費來源從全額撥款到差額撥款(自收自支),或差額撥款到自收自支的人員。
3.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4. 應聘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應聘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或以聘用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應聘我縣事業單位的處理。
5. 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應于2014年5月22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傳真至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傳真號碼:0579-84662945),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6.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此類計劃將在磐安人才網、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考網上報名系統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7.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社保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8.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事業單位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9.對應聘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政策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
10. 本次招聘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磐安人才網(www.parcsc.com)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磐安人才網查詢信息,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11.應聘人員對在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考網上報名系統、磐安人才網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反映。聯系電話:0579-84662046、84662809。2014年磐安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