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職位
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
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二)公開選調條件
1.2009年4月21日以前參加工作、近四年連續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大專及以上的工作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近五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在此次公開選調范圍。
選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28日-4月30日的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嵊泗縣沙河路341號)。
3.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材料等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需填寫報名表,經所在鄉鎮黨委初審蓋章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同一職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3倍的,將相應取消選調計劃。
4.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在2014年5月14日-5月15日到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嵊泗縣沙河路341號)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2014年5月17日
筆試科目: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其中,《綜合應用能力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三)加分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報考時任鄉鎮中層正職的加3分,任副職的加1.5分;年度考核優秀的人員加1分/年;在鄉鎮工作10年以上的加2分,以后每工作5年再加1分;獲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的加5分,獲得市級以上單項表彰的加2分,獲得縣委縣政府表彰的縣級先進個人的加2分/次,當年獲得同類獎項的以最高獎項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
(四)考察、公示、調動
筆試結束后,將各選調職位報考者筆試成績與加分合成總分。若總分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總分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后,將在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shengsi.gov.cn) (www.sdsgwy.com )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本人編制性質、各單位需求、考察結果及本人綜合能力統一調配到相關單位工作。
咨詢電話:0580-5081581、508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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