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考試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形式包括“單獨面試”或“試講+面試”兩種形式。招聘崗位條件為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研究人員的,將從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選擇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條件為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學院定期組織面試。1、資格復審面試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教學、科研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3、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并由人事部通知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面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公布。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2014年招聘70名高層次人才計劃表(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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