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條件
重點引進帶技術、帶項目、帶團隊、帶資金的,2013年12月11日以后來我區創新創業的,或尚未進行工商注冊登記,但已與相關部門達成來龍灣區(高新區)創業意向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其項目必須符合我區鼓勵類產業導向。條件明確如下:
1.高層次人才標準
(1)獲得碩士以上學位(或相當于副高以上職稱),在國內外大型企業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關鍵崗位從事研發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
(2)自然科學方面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學價值,得到國內外同行專家認可,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上有重大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處于國際領先地位,能夠填補國內空白,科研成果市場開發前景廣闊;
2.創業項目標準
(1)創業項目應為我區鼓勵發展的產業,主要包括激光光電、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和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軟件與文化創意、現代服務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產業門類詳見附件1);
(2)創業項目應為科技孵化項目或已處于研發后期、產業化初期階段,具有較好的產業化前景或具有高成長性的產業項目;
(3)創業項目領軍人才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股權一般不低于30%),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4)落戶后,企業財政隸屬關系必須在龍灣區。
申報材料
1.《龍灣區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創業項目申報表
2.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需提供國(境)外獲得的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結果(訪問學者提供國內最高學歷證書以及有關派遣證明);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
3.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
4.主要成果證明材料:技術成果為發明專利的,需提交相應機構頒發的專利證書以及被授予專利權后各年繳納的年費發票;技術成果為計算機軟件的,需提交相關機構頒發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和軟件所屬領域的情況說明;成果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以及資質證書等其他證明材料;
5.項目計劃書;
6.項目可行性報告;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紙質材料外均需提供電子版,申報書以word形式,佐證材料以PDF形式提交。
實施程序
1.報名。按照申報材料的要求,填寫表格,向高新區人才服務中心(溫州市高一路168號,高新區科技園創業服務中心一樓108室)報送相關表格。
2.資料審核。由區人社局會同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功能區等有關部門對申請人的學歷、經歷、知識產權證明、創業項目相關材料及創業計劃書等有關內容審核。
3.項目初審。資料審核后,由區委人才辦組織區經信局、區商務局、區協作辦(招商局)等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初審。
4.專家評審。區委人才辦在資格認定和初審的基礎上,會同區科技局、區人力社保局等有關部門,按照產業門類分別設立專家評審小組,對創業項目進行聯合評審。
5.公示簽約。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在龍灣區政府網等處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報區委、區政府批準,由區人力社保局與高層次領軍人才簽訂項目落地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責任。
扶持政策
根據《龍灣區(高新區)引進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實施辦法
其他相關事宜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區人才服務中心常年受理申報材料,分階段評審。首期評審項目的申報時間至2014年5月28日。
2.聯系電話:0577-85509955、0577—86966758;聯系人:林先生、陳女士;電子郵箱:longwanr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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