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及數量
招聘仲裁員面向浙江省內,60名左右。
招聘條件
(一)年齡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精力充沛,有相應的時間從事仲裁工作;
(二)符合《仲裁法
1、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
2、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
3、曾任審判員滿八年;
4、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的;
5、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報名時間
2014年3月24日—4月12日止。
報名材料和報名方式
(一)報名人員如實填寫《衢州仲裁委員會公開招聘仲裁員報名表
(二)提供身份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執業證、職稱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本人身份情況及符合應聘仲裁員條件的相關證明文件一份,離、退休人員,憑退休證報名。以上材料如為證件,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三)提供三張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四)報名人員要如實申報材料,單位人員報名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書面同意證明;
(五)報名人員請持上述材料到衢州仲裁委員會案件受理部報名。證件原件當即歸還,其他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考試
考試內容為仲裁法律知識及文書寫作。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選聘程序
(一)根據仲裁文書評定情況,確定前60名仲裁員候選人,其中前40名為直接聘用仲裁員候選人,后20名為儲備仲裁員候選人。
(二)由本會對擬聘用的仲裁員與擬儲備的仲裁員候選人進行核查,確定擬聘用仲裁員與儲備仲裁員名單,儲備仲裁員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聘用,無須再行考試。
(三)對擬聘用的仲裁員與擬儲備的仲裁員進行業務培訓,不參加培訓或者培訓不合格的,不予直接聘用或者不予列入仲裁員儲備庫(培訓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示擬聘用的仲裁員與擬儲備的仲裁員名單。
(五)向受聘仲裁員發放聘書并向社會公布。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0—3899033,3890918傳真:0570-389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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