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鹿城區26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72名,其中招聘工作人員65名,選調工作人員7名。
招聘(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以2014年4月8日戶口所在地為準),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生源地戶籍報名(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選調對象須為溫州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滿三年(含試用期)的人員,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及以上。
3、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4年4月8日。
招聘(選調)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
1、招聘(選調)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4年上半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招聘(選調)崗位的專業資格審查按《2014年上半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招聘(選調)辦法與程序
(一)公開報考
本次招聘(選調)采用網絡方式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4年4月8日0時--2014年4月14日24時。
網址:http://www.wzlcks.com/,http://www.sdsgwy.com(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4月12日0時--4月14日24時,報考人員可登陸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查詢報名不足1:3比例的崗位。2、資格初審
時間:2014年4月15日0時--2014年4月21日24時。
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中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4年4月22日0時--2014年4月24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26日17時。
4、繳費確認
時間:2014年4月27日0時--2014年4月30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
報考人員通過“銀聯網上支付”繳納報名費用。“銀聯網上支付”支持加入銀聯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溫州銀行等銀行卡,提供“銀行卡支付”和“網銀支付”等多種支付方式。
5、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選調)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選調)計劃。此類核減或取消的招聘(選調)計劃將于2014年5月5日在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布。招聘(選調)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于2014年5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車站大道神力大廈4幢406室)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6、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4年5月12日9時—2014年5月17日16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統一進行以《綜合應用能力
2、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2014年5月17日
上午 9:00——11:0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質測驗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三)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遇筆試成績同分的,以《綜合應用能力
(四)現場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僅對列為體檢、考察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知于筆試成績公布一周后在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發布,不另給個人發放。
2、資格復審時,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生源地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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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選調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原件)、本人初次參加溫州市事業單位工作證明(錄用表或調動介紹信)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核對人簽名)、近兩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核對人簽名)。
(5)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3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體檢、考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如有資格復審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公示、聘用(調動)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選調)對象,在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http://www.wzlcks.com/)、鹿城公務網(http://www.lucheng.gov.cn) (www.sdsgwy.com )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調動)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取消聘用(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不按規定時間提交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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