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寧波大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4年3月1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報考人員須在2014年3月17日前取得學歷、職稱及執業資格等相關證書;
(四)身體健康。
報名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報名:2014年3月17日9:00—3月21日16:30。
報考人員需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下同)“考試報名”欄目,仔細閱讀本公告后,選擇進入“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網上報名”,按要求如實輸入個人信息,根據招聘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注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照片必須是近照,便于筆試入場時比對。
2、資格初審:3月22日0:00—3月27日24:00。
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3月28日9:00—16:30。
已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對再次報名的,在3月29日16:30前完成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3月31日9:00—4月2日16:3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入中國寧波人才網考試報名系統繳費欄目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科(浙財綜字[2007]7號)。
5、下載打印準考證:4月9日9:00—4月11日16:3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考試報名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4月12日。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具體考試內容由寧波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
若實際參加筆試的人員與崗位招聘指標為1:1時,則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指標。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的3倍(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考生應密切關注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www.hzw.gov.cn,(www.sdsgwy.com )下同)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三)資格復審
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人員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和單位出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在港澳、國外就讀的留學人員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實施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的,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試名額,均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考生可在面試后第三天登陸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查看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政策咨詢電話:0574-63079103、63071072。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574-83867514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系(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014年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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