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的對象和條件
1.樂清市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1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者放寬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表現突出,作風正派,廉潔自律,身體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選調:接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受黨紀處分未滿規定年限的。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2月26日-3月4日(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市民政局辦公室(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樓A205辦公室) (www.sdsgwy.com ),聯系電話:61880236。
3.報名辦法:報名者需提供畢業證書、身份證、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張,填寫《樂清市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三、選調辦法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以百分制計分,內容側重綜合文字寫作實踐應用能力(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3名人員參加面試(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面試對象)。有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動遞補。
2.面試:側重綜合素質和能力,以百分制計分(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3.考察: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分,確定1名考察對象(如遇同分,則一并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實績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選調:根據筆試、面試和考察情況,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選調人員接到選調通知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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