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時間:從2013年12月24日到2014年1月2日,共7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內,有關人員均可實事求是向我單位主管部門省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在反映時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來信的有效時間以發信時的當地郵戳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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