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基本條件(一)符合《教師法
招聘的程序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制訂招聘計劃、公布招聘崗位、接受應聘人員報名、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組織考試、體檢、考核、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辦理錄用手續等。(一)筆試與面試:1.筆試的內容主要體現教師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符合實施素質教育方向,重點考查應聘人員與教育教學工作相關的綜合業務知識和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水平。2.面試重點為教學能力測試,主要采用上課形式,考查應聘人員教學基本功和處理教材、實施課堂教學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中小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學科及學前教育的面試采用專業技能測試與上課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專業的不同要求,進行實踐操作能力測試。有關要求(一)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參加考試、考核的工作人員和評委應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親姻緣關系親屬參加應聘的,應主動申請回避。(二)加強招聘工作監督力度。招聘工作接受縣人社局指導,由縣紀委、局紀檢組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加強檢查,嚴肅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規定錄用的教師,取消錄用資格,對相關責任人員,按規定嚴肅處理。(三)時間安排: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博士、碩士研究生、全國“211”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達到優秀條件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根據提前錄用崗位和職數,由招聘學校受理報名,局人事科負責資格審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10日。考核工作在局人事科指導下由學校組織實施,體檢、公示、錄用工作在2014年1月10日前結束。元濟高級中學化學競賽輔導教師崗位招聘時間可延后到2014年4月底。2.納入統一招考的職位由局人事科受理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間為2014年2月10日—2月11日;考試、體檢和考核工作在2014年4月底前結束;擬聘人員名單公示、簽訂就業協議在2014年5月底前結束。(四)材料要求,應聘人員應提交的材料(提供材料截止時間到報名結束,逾期不受理):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碩士研究生、全國“211”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的考生,出具有關學校證明。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14年應屆畢業生可由畢業學校出具是否師范類的證明,專業對口的非師范類本科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或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證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3.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6.2012年、2013年未就業的海鹽縣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還應提交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7.報考職教專業課教師的社會考生還應提交工程師及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對口的高級工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以及與報考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報考職教實習指導教師的考生應提交助理工程師及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對口的高級工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以及與報考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http://www.sdsgwy.com/。
浙江省海鹽縣教育局2014年招聘新教師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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