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名額:4名
崗位說明:錄用人員為海曙區城管執法大隊編制(參公),工作崗位為南站廣場區域城管執法,由海曙區南站綜管辦統一管理。
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受到黨紀、政紀、刑事處分記錄,熱愛城管執法工作;
2、寧波市范圍內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已進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
3、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工作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10月31日),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現城管執法隊員年齡放寬到37周歲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近三年考核等次為稱職及以上;
6、身體健康,能適應城管執法工作。
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雙休日除外。
2、報名方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辦法,報名者到海曙區南站綜管辦綜合科(地址:海曙區南站東路16號月湖銀座4樓)(www.sdsgwy.com )報名。
3、報名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 報名表(一式一份);
(2)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身份證、執法證原件及復印件;
(4)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張。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選調條件者發給同意參加筆試的通知。符合選調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選調名額3:1比例的,酌情核減選調名額。
(三)筆試:筆試科目一門,考生憑第二代身份證和筆試通知書參加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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