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全縣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公檢法司除外)。
(二)報名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寫作能力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3、性別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工作滿3年以上(2010年 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新錄用公務員要符合服務年限),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5、身體健康。
選調辦法
(一)報名。
時間: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9:00-11:00時,下午2:30-5:00時。地點:縣殘聯辦公室(地址:昆陽鎮雅河北路縣殘聯404室(www.sdsgwy.com ),聯系電話:63151100)。
報名辦法:報名者持畢業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張,填寫《平陽縣殘疾人聯合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二)筆試與面試。
經初審合格的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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