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數、職位:全縣18個鎮鄉(街道)各1名,共18名。其中8個鎮鄉(街道)面向農村(社區)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 10個鎮鄉(街道)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招考職位見附件)。
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象山縣戶籍(以2013年10月21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能使用象山方言溝通交流。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0月21日(含10月2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五)農村(社區)大學生村官須是現任滿兩年的或任滿兩個聘期(6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崗3年內的。
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0日-10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21日下午17:00。
(三)報名地點:縣民政局二樓會議室(地址:西谷路266號,新客站旁) (www.sdsgwy.com )。
(四)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張。具有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人員、請同時隨帶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填寫《象山縣民政局公開招聘鎮鄉(街道)社會救助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
審核合格者繳納考務費40元。
(五)準考證發放:報考者憑身份證,于10月27日到縣民政局二樓會議室(西谷路266號)領取準考證。
(六)注意事項
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同一職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面向社會招聘的職位不足3:1的,該職位取消招聘。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職位不足3:1的,該職位改為面向社會招聘,于10月22日發布公告,于10月24日組織報名(報名具體時間和地點同上),原已報考該職位的大學生村官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向社會招聘后仍不足3:1的,取消該招聘職位。報考取消招聘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信息失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4.確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報的,代報者除攜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有效委托書(見附件3)外,還需隨帶代報者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縣民政局具體組織實施。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社會工作知識,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筆試后,縣民政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最高得分×60%。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筆試成績公布在象山縣民政網(http://xs. nbmz.gov.cn)。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按1:2比例最后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二)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滿分為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進行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 :65082579。寧波市象山縣民政局2013年招聘鎮鄉(街道)社會救助專職工作者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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