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作風正派,身體健康。2.具有浙江省戶籍的人員(以2013年10月14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3.18-40周歲(1972年10月14日至1995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5.哲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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