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公道正派,遵紀守法,事業心、責任心和工作適應性強,身體健康。
2、金華市(含各縣、市、區)范圍內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除外)。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學歷與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5、具備法定的仲裁員任職資格條件,具有實際辦案工作經歷。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6、專業問題由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26日至27日8:30-11:30,14:00-17:30。
2、報名地點:金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金華市雙溪西路150號五樓,青少年宮西側)(www.sdsgwy.com)。
3、報名時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關任職資格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其他事項
考試、體檢、考察等事項另行通知。
聯系人:喻英歡,聯系電話:826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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