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麗水市職業高級中學招聘教師公告
1.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2013年月8日22日起到8月30日止,共7工作日。
4.公示受理電話: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2091220
麗水市教育局人事處:2202309、2209969
浙江麗水市職業高級中學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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