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
選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和對象
選調范圍和對象為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選調對象身份要求為公務員的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品行端正,政治品德好,遵紀守法,近兩年年度考核在稱職(或合格)以上;
2、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三年(含試用期,下同)、在現單位工作滿二年;
3、符合選調職位的性別、年齡、學歷(黨委系統或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身份等要求;
4、符合工作崗位回避的有關規定;
5、符合我縣選調工作有關政策規定。
年齡、工作年限等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8月23日。
選調辦法
(一)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8月23日上班時間,每人限報1個職位。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www.sdsgwy.com)。
報名人員需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紅底彩照1張;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均同意報名的書面材料等。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報名參加選調的,由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集體研究確定是否同意參加選調。
(二)公開考試競爭選調
同一職位(專業)報名人數達到選調計劃數3倍的(選調計劃2名及以上的報名人數達到2倍的),采取公開考試選調。考試成績作為入圍考察的基本條件,不作為選調的唯一條件。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不夠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察。面試結束后,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情況及與選調職位的適應和匹配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復查選調條件。
(三)直接考察選調
報名人數達不到公開考試競爭選調比例的,可采取直接考察、考核的方式選調。
(四)確定選調人員
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入圍并經考察、考核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以及與選調職位的匹配性,擇優確定選調人員。如無合適的選調人選,經選調單位申請,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取消選調計劃。選調人選名單經公示一周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報名咨詢電話:8063903、8062874;
2013年麗水市松陽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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